李步云教授简介
李步云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广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主任。李步云教授历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李步云教授出生于1933年8月,解放前就参加革命。1946年春夏,协助中共地下党员刘佩琪组织“济世学会”,秘密印刷《新民主主义论》。1950年10月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荣立战功。1957年9月至1965年7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本科、研究生,师从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先生研究法理。
李步云教授在法学界耕耘五十余年,治学严谨、思想深邃,倡导和奉行现代法治国家理念,在中国法理学界、宪法学界和人权研究领域享有崇高声誉,近三十年,他也作为主要决策和建议专家参与和推动了国家法治每一个重要进程,贡献卓著,为海内外法治同道敬仰。
1978年12月6日在《人民日报》发表法学界第一篇拨乱反正的文章《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1979年9月发表《论以法治国》,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论框架与制度构想。李步云教授被誉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李步云教授全程参与、见证了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起草讨论和通过。李步云先生是法学所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法制课的课题组主要成员。他同其他学者一道,对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起了重要作用。
李步云教授对法学院的发展十分关心,听闻学校准备以“李步云”的名字命名法学改革实验班,十分支持。李步云教授多次表示,一定亲自为同学们授课,为步云班捐赠图书,筹款为步云班设立奖学金,尽力为步云班争取政策,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