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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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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招生简介
2018-04-20 14:01   审核人:

一、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普通班)

1.学制学位: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培养目标: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3.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人权法学等。

4.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从事法律理论和实务工作。


■法学专业(律师方向)

1.学制学位: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能从事法律专业尤其是法律服务工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将是本专业方向的最大特点,学院将引入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实践部门专家共同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在加强法律专业理论功底培养的基础上,突出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以帮助学生毕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达到法律实务岗位的工作要求。

3.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学、经济法学、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律师以及诉讼与非诉讼基本技术等。

4.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主要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工作,也可以如普通法学专业毕业生一样在立法、司法行政及企业、公司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法学专业(立法学方向)

1.学制学位: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的立法体系、相关政策和社会现实,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社会调查能力,能够胜任立法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学院将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学院将与广东省各地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以及承担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职能的政府法制部门合作,强化实践教学,协同育人。在加强法律专业理论功底培养的基础上,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规则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以帮助学生毕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达到立法实务部门的工作要求。

3.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学、经济法学、立法学、立法实务等。

4.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主要到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具有规范性文件起草职能的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工作,也可以像普通法学专业毕业生一样在立法、司法行政及企业、公司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另外,为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对法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法学专业拔尖人才,自2016年开始,法学院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从大一学生中遴选30名优秀学生组成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该实验班以我国著名法学家、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法学院名誉院长李步云教授的名字命名为“步云班”。“步云班”的学生除和其他法学专业学生一样系统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外,更加注重对法学理论的学习,为未来继续深造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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