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欧卫安,男,副教授,法学博士,籍贯湖南衡山,出生地湖南永兴。
(二)学习经历
200509-200806四川大学刑诉法学博士;199609-199906湘潭大学刑诉法学硕士
(三)主要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与律师学
(四)主要著作
《被害人陈述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8月
(五)主要论文(近五年的,五篇代表作)
1、 《中国法学(英文版)》,2007年01卷,独撰。
2.《论被害人陈述的攻击性质证》,《江西社会科学》,2016年7月。
3.《略论被害人陈述的证据补强一一以当事人证据和印证证明为起点》,《河北法学》2012年9月。
4、《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区别论》,《河北法学》2009年第01期,北大核心,独撰。
5、《被害人陈述的概念辨析》,《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2008年第01期,独撰。
6、《论被害人陈述的法律地位》,《海南大学学报》(CSSCI),2008年第02期,独撰。
7、《刑事作证义务的免除及其限制》,《学术论坛》(CSSCI+核心),2008年第09期,独撰。
8、《论翻供的程序法意义》,《社会科学辑刊》(CSSCI+核心),2007年第04期,独撰。
9、《检察机关对刑罚裁量的合理参与模式研究——从量刑建议到量刑抗诉的路径考察》,《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CSSCI+核心) ,2007年第02期,独撰。
10、《翻供的证据法意义》,《法学论坛》(CSSCI+核心),2007年第01期,独撰。
11、《关于律师辩护的调查报告》,《中国刑事诉讼法杂志》(CSSCI),2007年第01期,独撰。
12、《被害人陈述的质证冲突及其对策 》,《湖南社会科学》(CSSCI),2010年5月
(六)主要项目(近五年的,国际级、省部级)
1、主持[GJ2017C31]《被害人参与下的自诉转公诉案件问题研究》,2017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一般项目立项
2、主持(课题编号:GD10CFX03)《辩护性证明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分析》,广东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0年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