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张纯,法学博士,副教授,1963年6月生,湖北武汉市人。九三学社成员。
(二)学习经历
1982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1986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法(经济法)硕士学位。1989年毕业,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通过司法部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获律师资格,并于湖南省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2002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200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近三十篇。个人独立主持各类课题四项。
(三)工作经历
1989年硕士毕业后,分配至湖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1993年调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院校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工作。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同年选任为经济法硕士生导师。2000年湖南财经学院与湖南大学合并后,于湖南大学法学院继续从事教学工作。
(四)学术兼职
1993年至今,先后主授的本科生课程包括:外国民商法、民法、经济法基础理论、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金融法等;主授的研究生课程包括:比较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专题、国际金融法专题。
(五)主要论文
1993年至今,分别在《法学研究》、《法律适用》、《湖南大学学报》、《财经理论与实践》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专业书籍十余部。独立主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国专家局科研课题两项。有关专业论文《论股市会计噪音》被2002年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时间:Dec 15, 2010 12:21: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