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杨高峰,男,教授,1972年10月出生,河南省商水县人。
(二)学习经历
2012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毕业于河南教育学院外语系,获英语教育本科学历;
(三)工作经历
2001年7月至今,在广州大学法学院任教;
(四)学术兼职
广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五)主要研究领域
刑事法学、诊所式法律教育及法律方法论
(六)主要著作
《毒品犯罪司法适用》(合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七)主要论文
1、《论犯罪客体的理论重构》,载《法学评论》2009年第4期;
2、《刑法修正案(七)的突破与不足》,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6期;
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定罪标准的理论展开》,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4期;
4、《冒充灾民搬运大件家电行为的定性》,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2期;
5、《论刑法漏洞——以偷税罪立法为视角》,载《法学论坛》2004年第6期;
6、《国际人权法与我国死刑政策的调整》,载《甘肃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7、《从刘涌案看司法判决的公众认同》,载《学术研究》2004年第10期;
8、《法律诊所教育本土化过程中问题与对策》,载《中国大学教学》2009年第2期。
(八)主要项目
主持《广州城中村犯罪的问题与对策》,广州市教育局一般项目;
参加其它科研多项
(九)主要获奖
获得2009年度广州大学教育优秀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