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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高校合作共建,资源整合互惠共赢
2011-11-01 00:00   广州大学法学院 审核人:

法援高校合作共建 资源整合互惠共赢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

11月1日,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广州大学模拟法庭正式签约、挂牌。广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巡视员黄永东,广州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邓成明参加了签约、挂牌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据了解,由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与高等学校合作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这种模式不仅创新了教学形式,有利于促进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法律院校的办学质量,调动法律院校师生参与法律公益服务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法律援助机构整合高校法律资源,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力量,提高法律援助整体效益,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学院校通过这种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效果。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作为全国首家法律援助机构,秉承敢为人先的“广州精神”,一直致力于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在全国率先摸索出“点援制”的法律援助模式,改变了受援人被动接受代理律师转化为主动选择律师代理。现在,该处与法学院校再次进行深度合作,共同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平台,进一步调动高校师生从事法律公益服务的积极性,丰富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延伸法律援助履盖领域,如,法学院的师生可利用工作站平台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处可选择典型的具有教学价值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有律师执业证照的法学教师办理,办案教师则根据教学需要,选择部分品学兼优的高年级的本科学生或者研究生协助办理。法律援助工作站兼职从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教师多数都具有副教授以上的职称,具有自己的学科特长及长期的办案实践,由这些专家型律师直接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能够较好地保证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对其他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法律援助处还可以发挥院校老师都有自己的学科专长的优势,在法律援助窗口设立“专家门诊”,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专家级服务。

在会议座谈期间,双方人员还对合作内容的其它方面如疑难案件探讨、学术研究交流、法学实践教学、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进行了交流探讨。

时间:Nov 1, 2011 5:0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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