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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律师法》修改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大学举行
2017-11-17 16:11   审核人:

                 

 

   

   

   

2017年11月16日,《律师法》修改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二楼会议厅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由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主持,广州大学副校长傅继阳、中华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在开幕式致辞。  

   

本次学术研讨会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律师法修改的整体思路,由张泽涛院长主持,研讨主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路径、律师法体例、修改的主要内容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敏远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谭世贵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杨建广教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贵方副主任等做了相关发言。  

第二部分关于律师执业准入、退出和两公律师的设置与管理,本环节由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执行肖璟翊理事长主持,广东省律师协会肖胜方会长、广州市司法局律管处沈敏处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进喜教授等做主题发言。研讨主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的准入条件,律师实习制度的改革,律师执业退出制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资质条件、权利义务、审批和管理,是否需要写入律师法等。  

   

第三部分围绕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管理与执业规范展开,研讨主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置与管理,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与程序,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合伙人的担任条件与责任,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等。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主持,天津市律师协会韩士队副会长、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广州市律师协会黄山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王永杰教授各自谈了自己的观点。  

第四部分围绕“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完善”这个主题展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主持,甘肃省律师协会尚伦生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许身健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二处马吾叶,研讨主旨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丰富明确行业自律管理职责,明确行政管理监督指导事项等,如何建立健全律师年度考核制度、执业水平评价制度、不良执业信息披露和查询制度,以及如何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等。  

第五部分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执业规范与执业惩戒、处罚机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温克志、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艾静进行了发言,研讨主旨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及其救济机制,如何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执业惩戒制度,包括执业惩戒的措施、程序等,以及如何健全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包括执业处罚的事由、处罚措施、管辖以及处罚的程序等。    

   

   

最后总结环节中,陈卫东教授从多个环节阐释了《律师法》修改的必要性,同时指出:《律师法》修改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要具有前瞻性,不能局限于现行立法框架,最终目标是要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家实际的又与国际律师制度相结合的《律师法》。很多问题没有答案,但是关于对《律师法》修改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将极大地助力我们辨明前进的思路和方向。    

   

   

通讯员:钱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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