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党群工作  教师名录  科学研究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学生组织  交流合作 
学生组织
 法咨社 
 团委、学生会 
 学生活动 
法咨社
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学生组织>>法咨社>>正文
法情传登峰
2017-06-27 13:02 广州大学法学院  广州大学法学院 审核人:

文字:李佳文(法咨社) 摄影:李佳文(法咨社) 编辑:社联新网部

本站讯2016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九时许,法咨社咨询部的干事们来到登峰街社区进行外出咨询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约莫十点左右,活动正式开始。咨询部的干事们开始在摊位周边派发传单并介绍我们这个活动。第一个来咨询的是一个老婆婆,她咨询了我们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老人和丈夫立了遗嘱,将存款分给三个女儿,房产留给儿子;但老人担心未来儿子再婚后会把房子卖掉,于是在遗嘱中声明如若儿子将房子卖出,就要把房子卖掉的款项分给其他三个女儿。而老人去公证处公证这份遗嘱时工作人员表示不能附加这么复杂的要求,老人无法接受,她到律所让律师见证这份遗嘱,但无法提供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师姐表示老人不必过于担心。最后师姐们给了老人一些律师的联系方式,建议老人寻找律师并收集齐相关资料解决这个问题。

还有一位来咨询的先生在一个私人的,没有注册公司的废品站上班,他向师兄咨询是否可以要求老板购买社保。师兄回答,根据目前法律规定,购买社保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等主体,私人主体是不能被要求购买社保的。还有一位先生称夫妻二人均在广州工作,其在农村的耕地会不会被没收,师兄回答现在没有政策、法律规定外出离乡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农村耕地会被政府没收。

到了十二点左右,直至最后一位来咨询的居民满意的离去,我们的活动才正式结束。这次活动中,大多数居民咨询了有关遗产继承,房改房,劳动合同纠纷等等的问题,师兄师姐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一一为他们解答。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广州大学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 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中国法学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武汉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ARVARD LAW SCHOOL 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法学院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66715
Copyright广州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