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广州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提高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质量。
二、组织机构
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执行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区分数线。
四、复试名单
综合上线名单和调剂名单拟定最终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含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课笔试(权重45%)
专业课笔试分两部分:专业课程的笔试权重占40%;专业外语的笔试权重占5%。
(1)专业课笔试的考试科目应与我院公告的《广州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复试科目一致。其中,法学理论专业:人权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商法学: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法。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长为2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专业课笔试不足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专业外语笔试(占复试权重的5%)
专业外语笔试可由翻译、写作两部分组成。专业外语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长一般为1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专业外语笔试不足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权重55%)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业务能力考核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5%。
业务能力考核采取的方式为:考生从预先准备好的多个试题中随机抽取(已经抽取过的试题不可重复使用),由面试教师根据所抽取的试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考生同时也必须认真回答面试教师的其他提问。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取的方式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对本专业参加复试考生逐一进行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约15分钟,主考教师根据考生的临场表现,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测试时间。
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规定的2门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六、成绩核算
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总分除以5],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形成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七、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笔试以及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内 容地 点4月15日(星期一)8:30—10:30 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占复试权重40%)笔试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文清楼719室4月15日(星期一)11:00—12:00专业外语笔试:100分(占复试权重5%)笔试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文清楼719室4月15日(星期一)12:30—13:30报到、验证:1、 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和学位证;2、 本科阶段成绩单;3、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考生携带六级成绩单或者证书;4、 广州大学2012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政审表”,填好后,由单位盖章)5、 带免冠小1寸照三张;6、 发表论文等可带原件和复印件;7、 填表时带黑色签字笔。行政东楼前座201室(法学院会议室)4月15日(星期一)14:00—17: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0分(占复试权重15%)行政东楼前座308室(法学院资料室)4月15日(星期一)14:00—15:30业务能力考核:100分(占复试权重40%)法学理论专业:人权中心会议室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法学院会议室民商法学专业:法学院接待室刑法学专业:法学院书记办公室诉讼法学专业:法学院院长办公室国际法学专业:人权中心资料室4月16日(星期一)8:30—12:00体检:自行安排去体检,8:30后到。体检费用自理(大概180元左右),注意体检当天空腹,并备大1寸照片2张。在表格的右上方注明“广州大学法学院”,体检表由学院统一取回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体检中心(大学城南二路)
九、复试结果
考生复试录取结果、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在我院网上公示,网址http://portal.gzhu.edu.cn/web/fx。
十、咨询电话
法学院研究生办:李老师:020—3936671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行政东前座三楼 邮编;510006 广州大学法学院 人权研究中心 公法研究中心 2013年4月7日
附:复试名单